武漢農商行宜昌分行對宜昌銀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2800萬元債權公開轉讓
債權項目轉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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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武漢農商行宜昌分行對宜昌銀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2800萬元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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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申請與承諾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宜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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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擬委托貴所公開掛牌轉讓我方所持有的武漢農商行宜昌分行對宜昌銀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2800萬元債權,現委托貴所公開披露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并作如下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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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我方對轉讓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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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方已按相關規定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并獲得相應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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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方所提交資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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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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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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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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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類型 |
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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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價格 |
2806.0667(萬元) (最終價格以成交當日計算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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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19-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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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截止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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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轉讓標的詳細情況由轉讓方負責解釋并提供相關情況說明,意向受讓方查閱、獲取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前,需按轉讓方要求簽署保密協議。轉讓方聯系人:余永元,電話 0717-6577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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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標的資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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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的名稱/類型 |
武漢農商行宜昌分行對宜昌銀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2800萬元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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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擔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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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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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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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 |
延長信息發布: 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3)個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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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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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 |
協議轉讓方式確定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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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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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布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 |
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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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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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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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公告截止時間前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50 萬元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宜昌分公司(以下簡稱“宜昌聯交所”)指定賬戶(以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賬為準)。交易保證金賬戶為:戶名: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賬號:4220 1331 6010 5021 7558;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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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署轉讓協議后其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署轉讓協議后,競價保證金即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原交款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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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轉讓協議,轉讓協議范本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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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價款支付方式。受讓方須在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交至宜昌聯交所指定賬戶,并同意宜昌聯交所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轉讓價款之日起3 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賬號:11102012241098000001;開戶行:武漢農村商業銀行宜昌分行營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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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讓方須按轉讓協議的約定,及時受領轉讓標的相關文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標的過戶相關手續的,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予以積極配合,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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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轉讓方提出:(1)意向受讓方提交債權受讓申請書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債權受讓申請書時須書面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的訴訟時效、原始合同及相關財務憑證等與轉讓標的有關事項),并對受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進行追責和索賠。(2)本次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應向宜昌聯交所支付的相關服務費用,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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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正常實施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宜昌聯交所將直接從保證金中先扣取宜昌聯交所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要求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宜昌聯交所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宜昌聯交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1)公告期滿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 (2)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署轉讓協議的; (3)以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署轉讓協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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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轉讓協議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交易雙方權利義務按轉讓協議約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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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業信用,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要求。交易對象不得為:國家公務員、 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原債權銀行工作人員、轉讓方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不良債權轉讓的原債權銀行工作人員、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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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 |
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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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
以掛牌截至日17:00前到光谷聯交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賬戶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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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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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事項 |
意向受讓方提出競買申請后參與標的競買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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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法 |
1、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正常實施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交所將直接從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交所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要求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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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及價款結算賬戶 |
保證金及價款統一結算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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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單位: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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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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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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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42201331601050217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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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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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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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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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宜昌分公司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莊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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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0717-6427888 |